39歲男子脫襲警罪 官稱警員證供前後矛盾

39歲男子脫襲警罪 官稱警員證供前後矛盾


去年11月12日,一名39歲男子被指於九龍灣以右肩撞向警盾,導致警員臉部遭撼傷,他否認一項襲警罪。他今日(7月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獲判罪名不成立,兼獲得訟費。

裁判官徐綺薇接納被告曾遭受不恰當對待,包括粗言辱罵、近距離向眼施放胡椒噴霧。

裁判官又指兩名警員證供前後矛盾不可信,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其中報稱受襲的警員謝進鴻,其證供提到他花了一個半小時,與同袍商討事件細節及是否到醫院就醫,裁判官指其說法十分牽強,不能接受。

39歲姓鄺的被告被指於2019年11月12日,於九龍灣港鐵行人天橋的行人路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謝進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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