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長脫非禮罪 裁決官籲好自為之

休班警長脫非禮罪 裁決官籲好自為之


一名休班警署警長於,去年相約一名相識逾20年的女友人到中環已婚警察宿舍家中,期間涉嫌在單位內非禮女事主,警署警長不認罪,案件今日(7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43歲被告黃家傑被裁定一項非禮及一項遊蕩罪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出,女事主作供不合邏輯、前後矛盾、誇張失實。

不過裁判官亦提醒被告,判他無罪不代表他完全清白,着被告好自為之。

控罪指,43歲被告黃家傑於去年8月3日,在中環奥卑利街已婚警察宿舍的一個單位內非禮X;及於同日在奥卑利街到德輔道中一帶遊蕩,致X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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