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人阮民安上月18日涉嫌在土瓜灣一間超級市場盜取價值140元的飲品及食物,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定昨日(7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阮民安不單未有出庭,昨晚更在社交平台發文,聲稱已經離開香港,又指並非忘記上庭,而是從來不打算上庭。
警方今日(7月10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阮民安昨日在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表示棄保潛逃 、缺席其所涉及盜竊案的聆訊事宜,屬公然挑戰法紀,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續稱,阮民安不但沒有誠實面對自身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更混淆是非,肆意抹黑詆毀警方,試圖煽動市民憎恨和對抗特區政府,行徑令人髮指。
警方嚴厲譴責阮民安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並警告任何罪犯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便可以逃避刑責,警方必定追究到底。逃犯除非自首,否則將會被終身追捕,後悔莫及。警方亦呼籲市民大眾要認清罪犯的真面目,慎思明辨,避免遭人誤導。
(圖片來源:阮民安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