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日下午(7月11日)召開記者會,就去年因被人民力量議員拉布阻止而未能展開二讀辯論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宣布再次展開為期3個月的諮詢,向公眾徵詢如何處理「戲仿」作品(parody)的意見。商經局及知識產權署今早邀請一些網民和團體會面,意圖向對方解釋版權條例諮詢文件。但一些團體包括鍵盤戰線與二次創作關注組,因不滿政府在少於24小時前通知他們而拒絕出席。
商經局局長蘇錦樑在記者會上表示,戲仿作品在互聯網上十分普遍,政府參考外國例子後,在諮詢文件提出以下三個方案:
方案一:澄清現時《版權條例》(第528章)的相關刑責條文,若經由互聯網發布的戲仿作品不會取代原作品的合法市場,應不必承擔刑責;
方案二:為戲仿作品提供刑事豁免,但版權擁有人仍可向侵權戲仿作品的創作人提出民事申索;及
方案三:為戲仿作品提供公平處理的版權豁免,分發和傳播戲仿作品皆不會招致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蘇錦樑重申,政府對上述三個方案無既定立場,市民可通過郵遞、傳真或電子郵件10月15日或之前表達意見。
2011年6月,港府首次將《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但因其修訂內容包括將網民「惡搞」等屬二次創作的作品列入侵權範圍,引起網民爭議,認為剝奪網民的言論及創作的自由,更被網民形容為「網絡23條」。《草案》原定在去年5月9日恢復二讀辯論。但因人民力量議員提出1,700多項修訂,秘書處需時3至4星期處理,無法按原訂時間表提交立法會而被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