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體磨擦停車場電單車 高雄漢公然猥褻罪成判拘15日

以下體磨擦停車場電單車 高雄漢公然猥褻罪成判拘15日



台灣一名男子於去年10月8日晚上,闖入高雄市某停車場後竟脫褲,以陽具磨擦泊在該處的一輛電單車。管理員發現後報警,當地法院昨日(7月11日)以公然猥褻罪判處該男子拘役15日,可以罰款代替。

據台灣媒體報道,涉案林姓男子當時駕駛電單車行經現場,趁停車場閘門故障,闖入該地下停車場。之後他以下體磨擦一輛電單車,管理員察覺後,林男才駕車逃逸。

林男隨後被捕承認犯案,並寫下悔過書。法官審理後,對林男侵入該地下停車場判不起處。法官考慮林男有大學學歷,其智識思慮皆屬正常,雖然已有妨害風化的前科,但他犯案後對此感到後悔,態度也配合,因此簡易判決處15天拘役,可以罰款代替,可上訴。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