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嘉頓山刺傷4晨運客 持雙程證學生認企圖謀殺判囚16年

3年前嘉頓山刺傷4晨運客 持雙程證學生認企圖謀殺判囚16年


2019年10月,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學生涉嫌在深水埗嘉頓山持刀刺傷4名中年婦,他早前承認4項企圖謀殺罪,今日(7月13日)於高等法院判囚16年。

26歲被告劉越騰案發時為河南工業大學的電子工程系四年級生,他被控在2019年10月11日,在深水埗近石硤尾配水庫(即嘉頓山)山邊,企圖謀殺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及林琼琼。

法官杜麗冰批評患人格障礙的被告無故襲擊婦女,屬懦夫行為,對社會和自己構成危險。杜官提到被告不敢自殺,卻誤以為犯下嚴重案件會判處死刑,不過本港不設死刑,希望被告可以繼續接受精神科診治,改善病情。

杜官讀出精神科報告的內容,指被告讀小學時,因肛門括約肌有問題遭同儕欺凌,渡過悲慘日子。後來被告完成手術,在中學結交朋友,學業表現不錯,升上大學。報告引述父親指,被告因年少遭欺凌,打算自尋短見,被告讀中學時不堪學業壓力企跳,後來改為絕食,被父母發現才放棄自殺念頭。

案件編號:HCCC1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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