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必因同性戀者身份被拒捐血

慢必因同性戀者身份被拒捐血

在今天(7月17日)立法會的捐血日活動中,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慢必)因其同性戀者身份,被紅十字會拒絕接受其捐血。事後陳志全在Facebook上留言,指在紅十會的捐血問卷上,有一條問題是︰「如屬男性,你是否曾與另一男性發生性行為?」,他因填上「是」而被拒捐血。陳指紅十字會醫生跟他解釋,是根據數據及參考外國例子,男同性戀者屬高風險族群,所以不接受男同志捐血。而他表示,過去很多同志為了捐血,會隱瞞自己的性取向,甚為委屈,他指紅十字會應該只針對那些濫交及不安全性行為者,而不是一刀切不准同志捐血。

男同性戀者能否捐血早在外國出現爭議。過去一般認為,男同性戀者的性行為傳染愛滋病的風險,高於異性戀及女同性戀者的性行為,因此為了預防輸血傳染,國際社會制定禁止男同性戀者捐血的規例,但這規例一直為人批評沒有醫學根據,主要是為了避免接受捐血者對愛滋病的恐懼。但英國已在2011年
 撤銷不讓男同性戀者捐血之禁令,只要過去12個月沒有與同性發生性行為,就可以捐血。而意大利、澳洲、瑞典和日本等發達國家,也有同樣做法。加拿大亦在今年5月取消禁止男同性戀者捐血的規定,只要過去5年沒有和男性發生性行為的男子,都符合捐血資格。但是香港紅十字會就仍然維持有關規定。


香港紅十字會製作的
《捐血前健康查詢闡釋》,有詢問男性捐血者是否曾與同性發生性行為。

有醫生表示,其實濫交的異性戀者風險可能更高,而任何人捐出的血液,都需要經詳細檢驗和分析,確保沒有帶任何病毒,所以不應該單憑性傾向便決定能否捐血。


男同性戀者因捐血被拒而感到被歧視,在香港仍是投訴無門,因為現時平等機會委員會只接受性別、殘疾、種族和家庭崗位歧視的投訴,政府尚未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展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