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監禁後賄小欖懲教人員 49歲女子被判囚6個月

終身監禁後賄小欖懲教人員 49歲女子被判囚6個月


一名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的囚犯,向一名管理其囚倉的懲教署高級懲教主任提供一筆30萬元的賄款,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7月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入獄6個月。

49歲被告詹心桀今日被裁定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暫委裁判官朱仲強裁決時稱,兩名證人誠實可靠,二人的證供有事實根據,裁定被告罪成。

涉及2018年鰂魚涌公園槍擊案的被告,於2021年7月15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案發時,被告在小欖服刑以接受精神狀況評估。懲教署人員會在被告的護理紀錄記錄其行為表現,有關紀錄可用以評估被告的心理。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1年11月6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一名管理其囚倉的高級懲教主任提供賄款30萬元。

廉署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案發前兩節單獨輔導中向該名高級懲教主任表示,認為及希望對方可以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後便可獲釋。

案件編號:TMCC 17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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