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與警方聯合行動 大埔檢獲29隻瀕危龜隻

漁護署與警方聯合行動 大埔檢獲29隻瀕危龜隻


漁護署於本月19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在大埔區一處所內檢獲29隻瀕危龜隻、7隻懷疑龜蛋以及一批懷疑捕獵器具,並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男子。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警方去年10月接獲投訴指有人涉嫌非法捕捉野生龜隻。經調查及情報收集後,警方與漁護署展開聯合行動,並在一名懷疑涉案男子的大埔區處所搜出29隻龜隻,包括14隻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的大頭龜,屬《公約》附錄II的兩隻黃緣閉殼龜、4隻馬來閉殼龜、2隻亞洲巨龜及4隻山瑞鱉,以及3隻屬《公約》附錄III的烏龜。所有物種均屬《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的瀕危或極度瀕危物種,在本港均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管制。此外,人員亦檢獲了7隻懷疑龜蛋及一批懷疑捕獵器具。

發言人指,大頭龜和烏龜在香港均有野生種群。所有本地野生龜鱉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由於懷疑涉案人士曾在通訊軟件群組表示可以出售龜隻,但未有透露龜隻來源,漁護署會從非法狩獵及管有《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方向進行調查。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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