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女警認洗黑錢 還柙至10月6日判刑

46歲女警認洗黑錢 還柙至10月6日判刑


一名女警於2019年至2020年利用銀行戶口處理電郵騙案的犯罪得益,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案件原定今日(10月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但開審前女警認罪,裁判官下令還柙至10月6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46歲被告區嘉曼,於2019年10月15日與2020年2月18日之間,在港與一位名為「Mercel」的男子串謀,她利用兩個銀行戶口處理海外電郵騙案逾53萬港元的犯罪得益,以換取約逾四萬元報酬。

被捕後,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表示,她不知道Mercel的全名,只能提供他的電話號碼,又否認知道有公司匯錢到她在中國銀行的戶口。

案件編號:KTCC21/2021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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