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非法集結及毀壞交通燈 23歲男子判監8個月

認非法集結及毀壞交通燈 23歲男子判監8個月


2019年11月11日,旺角及大角咀一帶爆發示威。一名23歲男子於當日響應「大三罷」,以物件擊碎交通燈,及後被警員於附近截停及拘捕。

被告承認「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罪,今日(8月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受到媒體的片面資訊影響,才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深刻後悔。

裁判官指,被告在光天化日、附近有警員駐防的情況下照樣犯案,更徹底破壞交通燈柱上所有信號燈,導致交通燈無法運作一段時間,市民要冒險過路,故判被告監禁8個月,另須向政府賠償逾2.8萬元。

案件編號:KCCC 105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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