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塘順天邨的流浪花貓 Miu Miu 於前年遭虐殺案,三名男女於今年一月被裁定虐畜罪成,涉案的其中兩名男子更被重判囚16個月,女被告就判入戒毒所,刑罰之重屬史無前例。惟該兩名男被告蘇柏林及楊翹宇今日在高等法院,分別就刑期及定罪上訴得直。
23歲的蘇柏林就判刑過重提出上訴,結果今日被判減刑至12個月。
至於26歲的楊翹宇,就質疑認人證據不足,要求撤銷控罪,結果今日亦上訴得直,獲無罪釋放。
案件發生於2012年11月16日,一隻於觀塘順天邨流浪的花貓 Miu Miu,遭一班青年當皮球般亂踢,事件遭途人發現,並將貓兒吐血的照片上載至社交網站,並隨即被瘋傳,Miu Miu 最後不幸重傷致死。
有出席聽審的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主席麥志豪,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雖暫未有判詞在手,但據了解是警方舉證過程時出了錯誤,成為了辯方上訴的理據。麥志豪對判決感到極之失望,並揚言會有所行動,但不會是針對涉案者,而是繼續向警方施壓,並強調成立動物警察是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