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跨黨派小組促制裁容許警暴官員 港府稱警方重視示威者福祉

英跨黨派小組促制裁容許警暴官員 港府稱警方重視示威者福祉


「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的報告指,香港人道救援工作者於過去一年的示威中,受到人權侵害,報告建議英方向容許警暴的高級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實施緊急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8月5日)發聲明,對「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的調查報告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

聲明指,特區政府對於報告內偏頗的評論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不代表英國國會,而報告內容來自聲稱不具名或匿名人士提供的資料,對香港提出的所謂制裁的理由沒有實質證據。
  
特區政府明確指出,香港警方是專業的執法機關。警方有法定職責採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不論其背景、聯繫、政治立場、職業等。警方十分重視公眾活動在場人士,包括示威者、被捕人士、醫護人員等的安全和福祉,不會阻礙任何真正的救援工作。

聲明提到,警方一直並繼續會盡力協助救護車和醫療人員為在場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服務,同時亦須考慮現場環境,以及安全和保安情況。警方的一般做法是安排香港消防處的救護員在安全情況下治理有需要的人。如有被捕人士當場受傷或在拘捕過程中受傷,會獲安排直接送往醫院治理。此外,大部分警務人員都受過急救知識和技巧的專業訓練。有需要時,警務人員亦會即時照顧傷者並為他們安排進一步治理。
  
港府指出,在去年六月起發生的多場非法公眾活動中,警方遇到一些並無任何專業訓練或資格的自稱「急救員」,亦有情報顯示暴徒會穿着反光背心冒充急救員,以逃避法律責任。警方必須謹慎核實這些自稱為「急救員」的資格。
  
就報告中有關中央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的論述,特區政府發言人嚴正指出,每個國家都有權利和義務維護其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過去23年未能履行其憲制責任,透過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制定《香港國安法》絕對是合情、合理、合憲、合法。
  
發言人續指,自《香港國安法》制定以來,部分英國政客藉此大做文章,漠視英國本身也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以及相關的執行機制,例如《叛國重罪法》(Treason Felony Act)、《官方保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政黨、選舉及全民投票法》(Political Parties, Elections and Referendums Act) 及《保安部門法》(Security Service Act),對香港暴徒的嚴重違法行為視而不談,更借去年警方的行動為藉口,高調表示會採取某些針對香港的措施或法案。特區政府對此表達強烈不滿,並敦促其他國家停止一切政治操作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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