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警員昨被鐳射光線照射後不適 要送院治理

3名警員昨被鐳射光線照射後不適 要送院治理


警方今日(8月10日)下午未有舉行例行記者會,反而在晚上於Facebook發放片段,指近日示威活動中,不少人刻意用鐳射光線射向警務人員,令多名警務人員眼部受傷。

警司劉肇邦表示,昨晚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有警員頭部被示威者用鐳射光線照射。他指昨晚有3名警員,因被鐳射光線照射,而感到眼部腫痛,眼部出現血絲,要送院治理。

警方強調,被鐳射光線照射眼睛,不僅在短時間內影響視力,更有機會導致眼部發炎,或者其他眼疾,有可能對眼睛造成嚴重傷害。連同昨晚,共有9名警員因被鐳射光射照射而受傷,部分人尚未傷癒復工。

警方重申,任何人使用鐳射光線,干擾警員工作,有機會干犯「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當以鐳射光線照射和傷害他人眼睛時,就有機會干犯「普通襲擊」,甚至構成更嚴重的傷人罪。警方又指當鐳射槍當被用作傷害他人的工具時,就已經被定義為「攻擊性武器」的一種,藏有者有機會干犯「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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