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48歲旅客判監4個月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48歲旅客判監4個月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8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於6月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8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438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7.9萬元,應課稅值約14.5萬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