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護署已根據《狂犬病規例》,向一名涉嫌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畜養136頭狗隻的本地女子提出檢控。
漁護署早前接獲市民對位於元朗區的一間動物收容所的投訴,便隨即前往有關處所進行突擊檢查,行動中發現處所內共有136頭涉嫌未領有有效牌照的狗隻。案件將於9月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狂犬病規例》,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均須領有有效牌照,其後須每隔不超過3年續牌一次。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狗隻畜養人須定期為狗隻接種狂犬病疫苗及領取牌照,這不僅是法定責任,亦是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的重要措施。漁護署會主動於公眾地方抽查狗隻牌照,並對未領有有效牌照的狗隻畜養人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