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稱不排除立法防歧視新移民

周一嶽稱不排除立法防歧視新移民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今日(8月13日)到深水埗,與約20名新移民婦女會面,了解她們來港後的生活情況。社區組織協會及新移民婦女代表在會上表示, 她們不滿在就業、住屋、教育方面待遇比港人差,又要住滿7年,才能領取綜援及其他福利,而在日常生活亦遭受歧視。

周一嶽回應時表示,現時政府在公屋、綜援等政策方面,社會福利署署長已有酌情權,可處理有特別需要個案。對於社區託兒服務不足,周一嶽表示現時託兒服務多是自願性質,會跟政府有關當局商議,檢討現行政策,作出改善。而在立法保障新移民免受歧視方面,周一嶽表示不排除考慮,但認為何謂新移民難於定義,當局應先注重公眾教育。


根據資料,港府在2004年1月1日起,把新移民居港滿1年便可申領綜援的規定,改為居港滿7年才能申領,而在特殊的情況下,社署署長可運用酌情權,向未符合居港規定的成年申請人發放綜援。


(有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