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警虐打六旬漢認襲警囚半年 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疑遭警虐打六旬漢認襲警囚半年 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一名62歲姓鍾男子,去年6月涉嫌醉酒鬧事後被送往北區醫院,留院期間疑遭被3名警員施虐,3名警員之後被起訴,而該名六旬漢亦遭檢控,早前他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和襲警兩項罪名,被裁判官蘇文隆重判入獄6個月。  


被告之後向高等法院提出刑期上訴,今日(8月14日)獲判得直,即時獲䆁,法官彭寶琴之後頒布書面裁決理由。


上訴人質疑,原審裁判官錯誤決定兩項控罪的刑期全部分期執行,兩名事主亦傷勢輕微,上訴人亦非酗酒人士,不是有預謀犯案,故毋須就襲警罪判最高刑期。


法官彭寶琴表示,儘管法庭須要保護執法者,但根據上訴庭指引,最高刑罰只適用於情節惡劣的案件,然而,被告只對警長揮拳一下,本案很難說是同類案件之中最嚴重類別。考慮到被告由判囚至取得保釋期間,已經服刑21天,故改判他一個即時獲釋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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