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出現於8月9日刊登的憲報索引,政府發言人今日(8月16日)發新聞稿重申,有關憲報刊載的是特區政府今年曾經首讀的條例草案之第一次刊憲日期。
政府已經多次明確宣布有關修訂《逃犯條例》的一切工作已完全停止。
8名被國安處懸紅通緝的海外港人,所在國家與香港都無移交逃犯協定。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早(7月5日)在NOW TV專訪上稱,任...
快將卸任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電視台訪問,談及3年前的修例風波時,強調當日每一個決定都符合一國兩制。被問到當日堅持修訂《...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6月11日)接受電台訪問,回顧任內施政。林鄭仍然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是有需要,因為要履行國際責任,...
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香港特區政府已分別向荷蘭駐香港總領事館及愛爾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香港政府和荷蘭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