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藏水喉通炸彈 22歲男子判囚4年

認藏水喉通炸彈 22歲男子判囚4年


2020年1月14日,警方搜查旺角通菜街一個劏房,並搜獲一個水喉通土製炸彈、大量火柴頭、少量毒品及大量示威物品。一名涉案22歲男子被警方拘捕,被控以「管有爆炸品」罪。

其後該名男子承認控罪,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成,今日(8月1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4年。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罪行嚴重,案發於社會動盪不安之際,被告行為為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涉案喉管炸彈屬自製爆炸物品,並不穩定,其爆炸熱力可波及1米範圍,碎片效應更可散發至50米範圍。將其存放於全港最繁忙、人口最稠密的旺角區一劏房內,連同高易燃物品一同保存,一旦發生意外,可引致嚴重傷亡。

法官續指,涉案單位中,亦發現大量常見示威者物品,包括多個頭盔、防毒面具、手套、全黑衣物等,可見炸彈非常可能用於示威之中。

(案件編號:DCCC 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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