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港聞港聞 馬鞍山男子被點火 旁觀喧嘩夫婦擾亂公眾秩序不成立 作者:熱血編輯部 (陳五) 08-17-2020 Like Facebook Twitter 更多 Like587 分享0 留言0 去年11月11日,馬鞍山有一名男子遭人淋易燃液體後嚴重燒傷。現場有一對夫婦被指在旁喧嘩,兩人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受審,今日(8月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獲判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去證明兩名被告行為,有可能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控罪指該兩夫婦於2019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