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26歲男子被私隱專員公署起訴

涉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26歲男子被私隱專員公署起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8月17日)落案起訴一名26歲男子,涉嫌違反《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共7項罪行。案件將於8月25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正在保釋中。
 
調查顯示,被告與事主曾短暫交往,但不久後分手。其後,被告涉嫌於2021年10月19至26日期間,先後於4個不同社交媒體平台上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相片、住址、私人及辦公室電話號碼、公司名稱及職業。被告亦涉嫌在當中三個平台冒認事主開設帳戶。相關訊息亦指事主歡迎其他人到她的住址找她。不少陌生人之後聯絡事主,意圖交友。

私隱專員公署於今年6月22日拘捕被告。

這是自《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於2021年10月生效以來,私隱專員公署第二宗就「起底」罪行作出起訴的個案。


讀者回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