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大興基地外非法集結罪成 49歲家庭主婦判囚4個月

屯門大興基地外非法集結罪成 49歲家庭主婦判囚4個月


前年10月,屯門多處傳出異味,有市民懷疑大興行動基地洩漏催淚氣體,大批民眾到場要求交代,之後爆發衝突。一名49歲家庭主婦被捕,她被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8月20日)於屯門法院被判監4個月。

裁判官表示,雖然被告受傳言影響,誤信愛犬不適與懷疑洩漏氣體有關,惟她在現場高呼口號,可令現場人群情緒高漲,行為同樣能夠影響他人。

49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28日,在屯門良運街和良德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以及於同日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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