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擬廢男男性行為罪 一男一女婚姻定義入憲

新加坡擬廢男男性行為罪 一男一女婚姻定義入憲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今日(8月21日)於國慶群眾大會演說,透露計劃廢除《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男性之間的性行為將不再視為刑事罪行,政府也會將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寫入憲法,其他和婚姻有關的國家政策則保持不變。

李顯龍表示,在新加坡的多元社會裡,不同群體難免會有強烈的對立觀點,大家必須接受不是什麼事都能順從自己的意願。

李顯龍又指,自新加坡上一次在國會辯論377A的存廢已過了15年,人們對這個課題的態度已有了明顯的變化。他又認為,儘管新加坡整體上仍是個保守的社會,但同性戀者已被更多人,尤其是年輕國人所接受。現在是時候再次檢討這個根本問題,究竟男性之間私下的性行為,是否應構成犯罪。

他指出,新加坡人對於同性戀的對錯仍沒有一致看法,但大多數人都同意一個人的性取向和性行為是私事,男性之間的性行為不應構成犯罪。

不過他強調,新加坡法律只承認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包括與公共住屋、教育、領養條例、廣告標準和電影分級有關的許多國家政策,都以這個定義為依據。政府無意改變婚姻的現有定義,也不打算改變這些政策。

(李顯龍Facebook直播截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