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推翻中紀委調查的口供

薄熙來推翻中紀委調查的口供



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今天開始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審理,預計審訊兩天,其罪名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薄熙來在庭上否認收受賄款,稱在接受中紀委審查時只是違心認罪。

薄熙來推翻在中紀委調查的口供,表示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稱曾三次送錢給他一事並不存在,強調唐肖林託他辦的事都是公事。薄熙來更稱接受中紀委調查時,是違心承認送錢一事,卻完全不知道送錢一事的細節,腦中一片空白。對於有關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審訊長問及薄熙來有否異議時,薄熙來回答則認為證言中九成五以上是唐肖林自身運作的過程,表示「與我無關,與本案無關」。另外,證據中對於他向當時任職大連市長的夏德仁「打招呼」一事,薄熙來表示「我記不清這個情形」,他基於自己對大連有感情,所以認為應該支持夏德仁。

濟南中院的官方微博披露了薄熙來三項罪名的細節,對於上述受賄罪的起訴,薄熙來被指在2000年至2012年間,單獨或者通過妻子谷開來和兒子薄瓜瓜,收受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和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給予的財物,總計共2179.0587萬元人民幣。

另一項的貪污罪指,薄熙來被控貪污由「上級單位」在2002年撥給大連市的用於改造「涉密場所」的500萬元款項。由於款項抵達時,工程已經峻工,當時任職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王正剛對薄熙來表示,上述款項在大連沒有其他人知道,建議將此筆錢「留給薄熙來補貼家用」。而該筆款項經薄谷開來的安排下,經由律師轉入薄熙來等人的賬戶。

但對於最惹人關注的濫用職權罪,濟南中院在微博卻表達得最簡短,只表示薄熙來對於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匯報和揭發後,以及在時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王立軍叛逃前後,違反規定實施了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

(圖片來源︰濟南中級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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