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行李門事件覆核 梁振英稱屬慣常做法並非特權

回應行李門事件覆核 梁振英稱屬慣常做法並非特權

前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頌昕前年在香港機場遺留行李,要求機場保安人員送回行李至禁區時遭拒,其後梁振英疑向機場員工施壓,迫國泰職員代送手提行李進入禁區。港龍空姐就機管局修例「同行不同檢」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獲高等法院今日(8月23日),裁定勝訴。梁振英就裁決回應時指,當日航空公司將遺留的行李通過安檢後交給梁頌昕,是慣常做法,並非特權。

梁振英回應時,引述兩年前機場管理局的公開報告:「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以往亦曾以「酌情送遞」(courtesy delivery)方式,將尋回的失物在經過所需的安全檢查後,由機場非禁區帶到機場禁區,並歸還已確定的物主。報告指出,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期間,共有517宗類似個案,交還的認領物包括旅遊證件、銀包、電子產品、手提行李和衣物等。」,稱當日航空公司將遺留的行李通過安檢後交給梁頌昕,是慣常做法,並非特權。

(梁振英FB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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