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名年輕男女被控於2019年12月在屯門串謀縱火,案件今日(8月24日)在區域法院審訊。法官郭啟安稱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故裁定串謀縱火罪表面證供不成立。
控方已傳召十多名證人,包括拘捕及處理證物的警員。惟證人口供不一致以及處理證物手法混亂,辯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控方傳召相關證人後,亦同意不再繼續舉證。
六人同意簽守行為24個月。其中一名被告另被控以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罪,則獲撤銷。
案情指出2019年12月1日晚上,屯門鄉事會路一帶有廿至卅人設置路障後離開一及後警員拘捕六名被告,並在他們的背包搜出防毒面具、護目鏡等。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