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2019年灣仔暴動 3人入教導所4人囚50至51個月

參與2019年灣仔暴動 3人入教導所4人囚50至51個月


2019年《禁蒙面法》實施後翌日,多區爆發示威,灣仔及銅鑼灣一帶多人被捕。

其中8名被捕的男女經審訊後,7人被裁定暴動罪成,1人罪名不成立。其中1名罪成的男生,案發時僅13歲。

法官判處3名不足21歲被告進入教導所,其餘4人則監禁50至51個月。

8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以及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範圍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2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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