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退休警長蘇永耀聯同親友,於2007年至2011年間非法收受逾1億港元的外圍賭注,今日(8月29日)在區域法院判囚45個月。
72歲的蘇永耀早前承認收受賭注等8項控罪,其餘4人早前亦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其他被定罪的親友及下屬,被判監禁31至42個月。
5名被告依次為1994年退休的71歲前警長蘇永耀、66歲胞弟蘇永華、47歲姪兒蘇國忠、60歲妻舅盧志強、62歲前下屬、退休警員曾國偉。
法官指,考慮到案件有延誤起訴,經歷數年時間,認為要正視案件延誤令他們所受煎熬,給予各人酌量減刑。
至於控方申請充公各被告資產,法庭押後至11月4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