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中大男學生,今日(8月30日)在東區法院承認2018年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黃雅茵將案押後至9月20日判刑。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犯案時只有16歲,而且角色不算最嚴重,因此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情指,2018年10月14日下午有組織舉辦遊行,反對「明日大嶼」填海計劃,遊行終點為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及後組織在遊行終點辦公開論壇,至晚上7時許,時任立法會議員姚松炎發言時,被告與另外七人衝上台並包圍他,期間有人搶走姚松炎的咪高峰。
被告於2019年5月被捕,至2021年初被落案起訴。他在警誡下承認自己當日曾經衝上台,以身體阻止他人接近,協助同伴搶咪。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