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9月7日)發出聲明,回應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香港半年報告書,就報告書批評香港之言論自由受壓,港府則指言論自由並非絕對。
港府指自主權移交以來,香港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實踐,國際社會有目共睹的。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又指港府十分重視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亦受《基本法》保障,惟無論是有關的國際人權公約或法庭案例都清楚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
聲明又批評「港獨」公然違反《基本法》,更直接損害中國主權、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有違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破壞香港在《基本法》列明的憲制與法律基礎。
港府又重申,鼓吹或推動「港獨」、「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香港體制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亦不可能符合《立法會條例》要求候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指出選舉主任就本年立法會補選的決定旨在令2018年立法會補選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