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學體育教師被指在去年11月大三罷示威中慢駛,遭交通警截查時提膝撞警長腹部,被控一項襲警罪。被告早前否認控罪,今年6月被判罪成,今日(9月8日)在粉嶺法院被判入獄9星期,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
被告早前遭裁判官吳重儀指他對警員有敵意,以及有潛在人格障礙,他一度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待索取心理、精神科報告,被告後來在高等法院獲准保釋。
裁判官指報告均不見被告有反省,對精神科醫生不盡不實,未見有洗心革面。
29歲姓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警長鍾宏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