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機構發聲明,指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與投訴或近期的事件無關。
司法機構承認,目前收到很多涉及何俊堯的相同或類似的投訴,有關投訴現正按既定機制處理,司法機構現時不會就有關投訴作出評論。
何俊堯於7月31日獲暫委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任期由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他的職責包括協助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處理高等法院刑事案件的排期及程序事宜,其津貼和酬金將與署任職位相稱。
聲明又指,就針對法官在法庭處理案件時曾考慮政治因素的空泛指稱,司法機構作評論既不適合,亦不可行。
何俊堯早前判處多宗反修例示威案中的被告罪名不成立,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近日去信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及立即停止讓何俊堯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