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11日)網上流傳一條車Cam片段,一名懷疑是「撞車黨」的男子,突然衝出馬路,主動撞向目標車輛,假扮受傷,其後事敗離去。
根據片段顯示,事發於昨日早上7時42分,一名身穿橙色衫的男子,突然衝出花園街的馬路,但車Cam片段所見,涉事車輛與該男子根本無任何觸碰,而司機亦表示「行開啦,影晒架喇,唔好自己跳出嚟啦」。
警方表示,該男子的行為不但不負責任,更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嚴重威脅,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提醒,「碰瓷黨」有機會干犯「欺詐」罪,根據《盜竊罪條例》(第210章) 第16A條,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另外,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8條,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