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擁有多輛名車的休班輔警,涉嫌停牌期間駕車,今年2月被警方拘捕。該名輔警今日(9月1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停牌期間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以及使用窗門作出增補令透光能力減低的車輛三罪。
被告為30歲的黃以諾,正職為一名工程師。裁判官斥責被告漠視停牌令,案件押後到下月2日判刑,以等待被告的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於2016年被判停牌18個月,停牌令原於今年5月屆滿,被告於本年2月7日,被警方發現駕駛一部房車離開沙田駿景園,遭揭發停牌期間駕駛外,警方檢查後更發現,被告車窗貼上有色薄膜,透光度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