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林鄭撤回逃犯條例前 先尋求習近平批准

據報林鄭撤回逃犯條例前 先尋求習近平批准


有報道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月初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前,先尋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批准。

《南華早報》引述接近政府的消息人士指,林鄭於宣布撤回修例前不久,曾上報習近平辦公室審議,並獲得批准。報道指撤回修例是重要的決定,與任命港府主要官員一樣,因此需得到習近平批准。

報道又提及,北京考慮到事件不再單純是香港與北京之間的問題,而是涉及中美關係,港府在處理修例引發的政治危機上,並無太多空間。

另一名消息人士就指,從國家安全角度,由習近平批准撤回的決定,是自然及符合邏輯的做法。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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