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今早(10月2日)表示,行政長官如認為有出於公共秩序考慮的需要,可發出宵禁令或宣布任何地區或地方為禁區,又指行政長官亦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取多項針對性的措施,加強警隊止暴制亂的效度和力度。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發出題為「止暴制亂,刻不容緩 」的文章,指昨日(10月1日)多區出現衝突,指責示威者製造事端,早有預謀地以高姿態及各種危險武器攻擊到各區執法止暴的警察,包括用腐蝕性液體武器、包圍攻擊警察以致頭破血流。
林志偉續指政府仍未有提出或公布確實的針對措施,於是建議根據《公安條例》,行政長官如認為有出於公共秩序考慮的需要,可發出宵禁令或宣布任何地區或地方為禁區;另外建議,行政長官亦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取多項針對性的措施。林志偉指這些命令或針對性措施很大程度上可以加強警隊止暴制亂的效度和力度,而且香港現時面對的情況亦符合法例條文上的敍述,與其他現行法律及制度亦無抵觸。
林志偉又指警隊一直孤身作戰,稱警隊「終究只是一支按法例賦予的有限權力執法的隊伍」,面對如此大型的連串暴動事件,如果沒有由上而下的適當有力措施加以配合輔助,孤掌難鳴。他懇請有關人士立即就香港現行情況及其他可行措施作一全面檢討,早日採取最有效手段止暴制亂,給予警隊人員充分的執法支援和保障,盡快恢復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