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逗留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藝人王宗堯今早提堂

被控逗留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藝人王宗堯今早提堂


藝人王宗堯涉及七一闖入立法會案,星期一(9月30日)清晨在寓所被警察上門拘捕,他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罪,今晨(10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到12月13日下午,與其他7名被告一同處理。

王宗堯獲准以2000元保釋,每星期到跑馬地警署報到,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要居於登記地址,並要守禁足令,不得前往金鐘龍和道、立法會道、添華道及夏愨道一帶。辯方律師反對不准離港的條釋條件,指王稍後要出席台灣金馬獎,但未被接納。不過就指有需要時,可以再向法庭申請離港。

本案涉及兩名被告,分別為《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及藝人王宗堯,兩人被控2019年7月1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王宗堯今早在社交網站發帖,指「手機相簿沒有backup。一切都已經烙印在腦海裡。感謝大家的關心。不擔心。平常心就好。願所有被捕人士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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