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更堅強,因為我要守護雨傘革命

我要更堅強,因為我要守護雨傘革命


10月3日,土共和黑社會空群並出,到旺角、銅鐵灣等佔領點搞事,大家都很清楚發生了甚麼事。下午4點,當時我與五六個市民,在銅鑼灣修補被拆除的路障,遇到一堆又一堆反佔領人士的挑釁和指罵。失控情況一觸即發,當時聽到有人大喊「個男人捉住女仔隻腳啊」,因為我自己也是女人,我好想保護他們,所以我就衝衝入人群中救兩個女仔,但我看到不能相信的景象,個男人用力抱住兩個女孩的雙腳還在她的袴下,該男人穿過女孩的雙腳,他用力往前爬,躺在地上,突然起身再撲向我,向我施以胸擊,我就大嗌非禮。其他人就開始圍住該男子,阻止其前進,警察明明在場,為何他們不出手阻止,為何袖手旁觀?點解你地睇住幾個女仔俾人公然侮辱,咩都唔做,警方明明可以出手阻止。反佔領人士粗暴拆走鐵馬,你哋就咁快開定架車搬走啲鐵馬,我嗌非禮嗌到聲嘶力竭,你都唔過來救我?更過份竟然有其他反對人士,指住我話,「你出得來就預咗俾人是非禮啦」「而家係你阻住人呀」。我想問我做錯任何事都唔應該俾人非禮吧。

因剛才的突襲我身心都處於極度驚慌,我需要在他人協助下尋求在場警察報案,我問警方可否在現場完成報案程序,他說回警暑能保障我的私隱,而其他兩個女士決定回警暑,我也就跟住走,我心緒還未平服就上了警車,但原來比催淚彈更可怕的回到警暑才發生。 那時我正身處口供房,精神不隱,再加上不想讓家人擔心,我表示要離開,抱歉需稍後才能完成報案程序,警察聽後臉色大變,竟然大聲喝止,態度囂張把我當犯人一樣,就算是疑犯也不應這樣被對待吧。他說我不能離開,疑犯表示有人用腳踢他的頭部,現在是原告也有可能是涉案人士。事發當時我太過恐懼,不知所措,根本沒有反抗,何況是踢他。我這個原告變被告,真是百般冤屈在心頭,鼻子酸了眼睛紅了,但是忍着不哭,像是催淚彈一樣哽下。我清楚知道警方沒有拘捕我,他們沒有權利扣留我,他們就是不讓我離開。

我只好打電話給朋友求助,朋友幫我找律師。在等待的期間,警察來完硬,再來軟,讓女警和我聊天,用婉轉的語言說服我說道:「混亂的情況有肢體碰撞是很平常,你要想清楚可能真的不是非禮,如果有人真的有心非禮會在眾目睽睽之下犯案嗎?」我真的不能相信這些說話是出於一位女性的口中。沒錯,我就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受這種屈辱的。除此之外,更不斷旁敲側擊我的個人資料,因我拒絕給予地址和職業。所做的一切就是說服我撤銷指控!律師到場後,馬上詢問警察我是否被捕,他們看見律師的機警和強勢,警察就啞口無言了,沒有人能說出我被拘留的原因。根本就是欺善怕惡,面對律師就唯唯諾諾,面對受害人卻這麼嚴厲,剛才說我踢人的指控沒有再提。辦完需要的手續不用十分鐘我便離開警署。

事件過了一天,網上出現各種評論,很多人給我安慰和支持。這裡多謝你們。有一些支持被涉嫌非禮人士的言論,更有攻擊我的言論。我沒有閒暇去回應攻擊我的 人。自9月27日晚通宵留守佔據海富中心地段後,每日回家小休片刻就馬上衝回戰場,體力透支到開始亢奮,不睡不覺得累,不吃不覺得餓。 仍堅持嗌咪,還要被攪分化的人指罵,最重要係去修補被拆鐵馬,同群眾講解鐵馬對抗爭者生命的重要性。落完雨濕住腳又繼續做,但這所有付出都沒有所謂,因佔領街道是香港人的奇蹟,每一個街頭都是用抗爭者的血汗留下的。內心還是很恐懼,恐懼謠言,恐懼肉體上的傷害,恐懼體力不支。但懷着恐懼的心,向前進,不放棄,我會變得更堅強。盡我所能去保護這場雨傘革命。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