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前幹事鄺星宇認持刀傷人 官指判監無可避免

民建聯前幹事鄺星宇認持刀傷人 官指判監無可避免

今年6月12日,反修例示威爆發一年,多區都有人響應網上號召外出聚集,其中在觀塘發生一宗持刀傷人案。涉嫌傷人的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被落案控以一項傷人罪、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以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

案件今日(10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3項控罪。裁法官指案情嚴重,指被告於街頭亮刀,必然知道會危害他人,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被告還押至10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參與社區工作逾7年,並曾擔任議員助理1年,去年想過參加區議員選舉,但因反修例事件對政治心灰意冷。被告獲多名親友撰寫的求情信,以及逾140名順天邨街坊聯署求情。

控罪指,報稱地產經紀的27歲的被告鄺星宇,於2020年6月12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總站襲擊一名姓馮男子,以及非法和惡意傷害一名姓馬男子。被告亦被控於同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3號,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的毒藥。

(圖片來源:鄺星宇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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