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再推4招打擊炒場

​康文署再推4招打擊炒場


康文署今日(10月10日)宣布,繼5月推出多項打擊「炒場」措施後,再推出4項11月1日生效的新措施,進一步打擊租用康體設施的懷疑「炒場」活動。
 
首項措施包括延長租用人「不取場/不在場使用」的違規適用期。現時,租用人在任何連續30天內錄得兩次違規「不取場/不在場使用」,會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90天。在新措施下,由11月1日起,所有有效或新生效的「不取場/不在場使用」違規紀錄的適用期將由連續30天調整至連續60天,以加重對租用人違規「不取場/不在場使用」的阻嚇力。
 
第二招會加重租用人「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的懲處安排,康文署亦會將租用人因「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被暫停預訂收費康體設施資格的期限,由現時的180天增加至360天,進一步阻嚇懷疑「炒場」活動。
 
第三招為「康體通」用戶遞交天然及人造草地足球場的抽籤申請時,必須填報另外四名用場人士的「康體通」用戶編號,租用人亦必須與其中三人一同簽場及使用設施
 
現時,「康體通」用戶只須以用戶本人的用戶編號便可登入網上預訂系統遞交天然及人造草地足球場的抽籤申請。由11月1日起,「康體通」用戶在遞交草地足球場的抽籤申請時,必須填報另外四名用場人士的「康體通」用戶編號。抽籤申請如獲接納並完成繳款以確認租訂設施後,租用人在使用足球場前,須與申請時填報的其中三名用場人士一併出席並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的正本和認可資格證明,以供查核身分和登記。租用人及該三名用場人士必須於所租訂段節在場使用設施。
 
最後一項為調整將已取消的設施段節於取消後翌日重新預訂的安排,由11月1日起,已取消的設施段節的重新預訂時間,將由上午7時30分分調整至上午7時正於網上開始,以在公平原則下與其他於上午7時正開始預訂的設施同步讓市民以先到先得方式預訂。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密切留意新措施的成效,有需要時會推出更多打擊「炒場」的措施。此外,康文署現正開發一套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以取代現時「康體通」電腦預訂系統。為進一步打擊「炒場」活動及防止濫用設施,新系統將在先到先得的分配機制上,加入以抽籤方式分配康體設施的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