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日(10月12日)公布,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認可復必泰疫苗的兒童及幼兒配方在香港作緊急使用。
根據規例,醫務衞生局局長可在參考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的意見後,認可符合安全、效能及質素要求的新冠疫苗在香港於緊急情況下作指明目的,基本上指由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種計劃。顧問專家委員會已向醫務衞生局局長提交建議,認為在現時的疫情下,認可使用復必泰疫苗的兒童及幼兒配方作為預防新冠病毒的效益大於風險。
醫務衞生局局長經參考顧問專家委員會的意見,並考慮疫情對公眾健康構成的威脅,認為有關認可屬必要,並且符合公眾利益,已行使規例第3條所賦予的權力,認可復必泰疫苗的兒童及幼兒配方在香港作指明目的。為確保有關疫苗持續安全,有效及具品質保證,醫務衞生局局長對上述認可附加條件,包括要求申請人必須繼續提交有關疫苗的最新臨床數據、安全更新報告、藥廠生產每批疫苗的品質證明文件等。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與有關的疫苗製造商商討進度良好,正等待疫苗製造商提交供應兒童及幼兒配方的時間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