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39歲旅客判囚9個月

進口未完稅香煙罪成 39歲旅客判囚9個月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今日(10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9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昨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9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800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328000元,應課稅值約264000元,他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