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4名護老院職員潑硫酸 曾犯謀殺罪87歲翁判囚15年

向4名護老院職員潑硫酸 曾犯謀殺罪87歲翁判囚15年


一名曾於2001年犯謀殺罪的老翁,服刑17年後獲假釋入住護老院。不過他在2019年搬出,疑因不滿護老院沒收了他8000多港元按金,持通渠水到護老院潑向4名職員。

該老翁被控4項蓄意淋潑腐液罪,於今年8月在高等法院承認當中2罪,今日(10月18日)被判監禁15年。

法官指被告並無因早前監禁而受到阻嚇,至今仍然非常暴力,與上次入獄前一樣危險,故認為在風險未減少前,不應將被告釋放。

現年87歲的被告李添銓,1969年曾因襲擊罪被判罰款,2000年用生果刀刺死女同事,翌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2018年6月獲准假釋。

控罪指,被各於2020年1月25日在葵涌大隴街的百好護老中心,意圖使劉晓云、岑滿琴、林筠皓和司徒瑞滿燒傷而非法及惡意向4人淋潑腐液,即硫酸。

案件編號:HCCC 7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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