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向女途人噴殺蟲水 襲擊罪成獲判緩刑

何伯向女途人噴殺蟲水 襲擊罪成獲判緩刑



因偕妻子上電視節目《東張西望》而成名的77歲「何伯」,今年在屯門兆康站與女途人口角,遭辱罵「過街老鼠」,何伯隨即向對方噴射殺蟲水。何伯早前承認襲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判處何伯監禁2個月,緩刑2年,賠償2000元。

何伯早前承認襲擊罪,求情指因一時衝動而犯案,現已與何太分居,現居安老院並依靠綜援維生。辯方今早於屯門裁判法院引述報告指,感化官認為何伯近來已避免衝突,不建議感化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終判監2個月,緩刑2年,賠償2000元。
 辯方求情指感化報告正面,引述當中指何伯承認案發時反應錯誤,現時願意承擔後果,負責社工亦指何伯近來避免衝突,故不建議感化,建議罰款處理。

控方引述事主需時3個星期才復原,事主認為事發後變成公眾人物,不敢再次前往案發兆康站,故要求5萬元精神及心理賠償。鄧官指案發後事主出現紅疹,追問事主事後可有求診以及其醫療證明。控方回應指事主沒有特別接受治療,故沒有相關報告。

鄧官判刑指何伯原被控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後認罪,考慮到感化報告正面,何伯初犯,判處監禁2個月,緩刑24個月,賠償2000元,籲事主如有需要可另行追討。


案件編號:TMCC 134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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