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確診病人出院後 仍須接受14天隔離

明起確診病人出院後 仍須接受14天隔離


政府將更新確診病人的終止隔離標準,以及收緊確診個案的出院安排,有關安排明日(10月27日)開始實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為配合本港採取積極「清零」的疫情防控策略,將確診病人早期康復後可能仍然帶有病毒並在社區傳播的風險進一步減至最低,在最新安排下,符合出院準則的確診病人須在出院後,接受14天的隔離和健康狀況監測,認為此舉亦減低由可能出現復陽情況而導致在社區傳播病毒的風險。
  
確診病人出院時須符合以下更新的條件:

(a)有病徵的病人
(i)體溫恢復正常三天以上;
(ii)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
(iii)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及
(iv)符合以下實驗室條件:以同類臨床樣本(如呼吸道或糞便樣本)在相隔至少24小時進行兩次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的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測試,結果均呈陰性(而糞便樣本測試結果曾呈陽性的病人,需在相隔24小時進行的兩次糞便樣本測試結果均呈陰性後方可終止隔離);及自發病後已逾10天。
 
(b)從未出現新冠肺炎相關病徵的病人
 
符合以下實驗室條件:以同類臨床樣本(如呼吸道或糞便樣本)在相隔至少24小時進行兩次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的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測試,結果均呈陰性(而糞便樣本測試結果曾呈陽性的病人,需在相隔24小時進行的兩次糞便樣本測試結果均呈陰性後方可終止隔離);及首次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的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測試呈陽性已逾10天。

符合出院準則的病人在出院後會隨即以「閉環式管理」及點對點方式獲安排前往指定隔離地點,進行14天的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以確保出院病人不帶病毒進入社區。現階段政府會以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作為隔離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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