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41歲旅客判監2個月10日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41歲旅客判監2個月10日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0月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2個月10日及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於10月24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身上及個人行李內檢獲62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000元,應課稅值約2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