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的旺角魚蛋革命,有3男兩年前涉案被捕,其中兩人今日(11月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刑毀等罪,求情及判刑押後至本月23日處理。
至於餘下一人則否認縱火罪,將面臨受審。
3名男被告依次為21歲姓譚男子、30歲姓陳男子和22歲姓王男子。譚與王均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即於2016年2月9日在山東街損壞屬於特區政府的一塊指示牌。由於譚承認同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故此刑毀罪獲控方同意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陳則否認一項縱火罪,指他於同日在無合理辯解下,用火損壞一幅橫額。

2016年的旺角魚蛋革命,有3男兩年前涉案被捕,其中兩人今日(11月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刑毀等罪,求情及判刑押後至本月23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