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署提醒市民,由2026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
同日起,任何司機在駕駛時均不可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
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同日起,乘坐這些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座位乘客均須佩戴。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如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司機需注意,15歲以下乘客如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帶但司機仍駕駛,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所有乘客則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
此外,為加強保障學童並平衡業界的營運需要,現有學生服務車輛須於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由該日起,如車輛未符合此規定,將不可接載學生。至於專營巴士,所有新購巴士自2018年7月起已於所有座位安裝安全帶,營辦商亦已為約1900輛現有巴士的所有上層座位加裝安全帶。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