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難臨頭還自我矮化?

大難臨頭還自我矮化?


沉默的大多數?中間派?民意逆轉?

幾星期前,曾聽說「政治中立」四字猶如粗口;想不到數日後,有人戲劇性地擔心「民意逆轉」,認為持續佔領會得失「中立」的大多數。

於是,原告人被反過來塑造成被告,還得為要不要繼續佔領而費煞思量。

這裡有個邏輯問題:本來就討厭政治並自以為看透世事的人,其政治議題上的意見有值得參考的地方嗎?

回歸十七年,政禍連連,就引用以下幾件事:

高鐵嚴重超支,一地兩檢嚴重打擊一國兩制(雖然一國兩制已名存實亡);當局降低農作物藥檢門檻,再透過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打壓本地農業市場,進而讓大陸毒菜供港;新界東北計劃興建房屋的用地範圍內,有部份土地被驗出含高濃度山埃,施工期間可隨風飄散至其他區域。

以上任何一件事都足以致命,比阻人返工金舖藥房執笠或者電車司機搵少一千幾百更可怕,如在外國發生更足以引發暴動,但在香港,類似的事可以持續發生十年以上,同時還可以持續出現一群中立人士,然後群眾如欲對事情表達不滿,還要先顧及中立人士的感受才可以行動。嗚,真是理性得讓人流淚啊!俾啲掌聲大家!

零八年的雷曼事件,不用甚麼商討日,不用甚麼電子鳩投,佔領中環就已經發生了(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那時的雷曼苦主幾時有顧及什麼中立人士?中立人士又有沒有投訴雷曼苦主衝擊銀行阻人發達?那時銷售雷曼迷債的銀行都是外國勢力,政府及建制派又有沒有予以譴責?如不是一眾雷曼苦主在民建聯總部下跪,進行道德感召,會夠票通過權力及特權法徹查事件嗎?結果,部分雷曼苦主獲銀行回購迷債,成功爭取賠償。

雨傘革命呢?苦主是全香港人,經過接近兩年的商討,嘗過八十七粒催淚彈、旺角黑夜、暗角打鑊、打爆頭打斷手,到現在還未有成功爭取到什麼,就已經思考什麼社會撕裂,比較什麼簽名人數,計劃什麼退場機制。

為什麼要自我否定?為什麼要說對不起?為什麼留守者的堅持就要被質疑,但隨便簽個名就當意見的卻可以被無限量化?為什麼求財的人竭嘶底理就可以理直氣壯,但爭取民主的人和平吶喊就是千古罪人?為什麼求生的人需要向求死的人妥協?

黃子華曾將香港人的「自我」比喻為膀胱,很到位,香港人本來與中國人同種,自然也有小農基因,明明被長期剝削卻仍不忘設身處地為當權者著想,同時亦擅長自我矮化,故林語堂先生曾將中國人嘲諷為「在動物世界裡找這麼弱智的東西,都幾乎不可能」。

與鄰近國家如台灣、韓國及日本相比,香港的民主路注定難行,因為鄰國的上一代流過血,知道民主自由得來不易;反觀香港的抗爭者不但要應付眼前的敵人,還要被討厭政治、自恃中立而其實無知的上一代拖後腳。

做人是求生,非求死。大難臨頭,與腐朽割蓆,各自修行,我們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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